周培源水动力学奖实施办法

第一条  宗旨

为弘扬周培源教授为发展我国流体力学和水动力学事业所做出的杰出贡献,奖励在水动力学事业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人员,以促进我国科技事业的繁荣,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特在周培源基金会学术交流基金中设立周培源水动力学奖。为公开、公平、公正执行周培源水动力学奖奖励条例,特制定周培源优秀水动力学奖实施办法

第二条  奖金来源

在周培源优秀水动力学奖论文奖人民币贰万元奖励基金基础上,由无锡东方船研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水动力学研究与进展》杂志社从2011年起每年各捐赠人民币拾万元,5年总共捐赠人民币壹佰万元,作为周培源水动力学奖专项基金,利息增值部份作为奖金。

第三条  奖励等级及数量

周培源水动力学奖每三年评选一次。设一等奖一人(项),奖金人民币20000元、二等奖一人(项),奖金人民币10000元、周培源水动力学青年奖二人(项),奖金人民币每人5000元。

第四条  评选方法

一.周培源基金会委托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设立“周培源水动力学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周培源水动力学奖的评定工作。

二.周培源水动力学奖每三年评选一次,奖励在国内、外水动力学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或运用水动力学理论和方法解决重大关键性问题等方面的中国水动力学工作者,尤以中、青年为主。

三.申报周培源水动力学青年奖者申请当年不超过40周岁,申报当年12月31日(含)未超过40周岁

四.评选分申请、评估、初评、复评和审批五个阶段

  1. 申请阶段:评选年度前一年11月30日前,请奖人(或项目)将申请书及单位初审材料(一式叁份)提交周培源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说明申请理由(包括学术水平及应用价值)及奖励等级。
  2. 评估阶段:对每一请奖人(或项目)秘书处聘请三名该领域有关专家对其进行评估,写出评估意见。
  3. 初评阶段:秘书处负责将候选人(或项目)的申请书、专家评估意见,提交评委会初评,每位评委对一、二等级每一等级可选2人(或项目),对培源水动力学青年奖可选4人(或项目)可少选,多选无效,对一、二等奖每一等级按得分次序选出2位候选人(或项目),对周培源水动力学青年奖可选出4位候选人(或项目)参加复评。
  4. 复评阶段:秘书处将参加复评的有关候选人(或项目)的申请书、专家评估意见、初评得分次序排列,提交评选委员会,进行通讯投票评选,每位评委对一、二等奖每个等级可选1人(或一个项目),对周培源水动力学青年奖可选2人(或二个项目)可少选,多选无效。
  5. 审批阶段:评委会根据复选得票数优胜选出一、二等奖、周培源水动力学青年奖,并将评选结果报告周培源基金会(包括请奖人数、领域分布、初选结果、参加评选评委人数、姓名、投票结果),获奖结果由周培源基金会负责审批。

四.注意事项

  1. 评选只在同一申报等级中进行。
  2. 评委中的请奖申请人不得参加该届的有关评选活动。
  3. 上届获奖者不得连续参加本届评选。
  4. 实收选票超过全体评委人数1/2以上投票有效,评奖票数超过参加投票评委人数1/2以上,视为通过复评当选有效。

第五条  颁奖

由周培源基金会向获奖者(或项目第一申请人)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水动力学研究与进展》在颁奖日下一期刊登获奖理由及获奖者简介。

周培源水动力学奖评审委员会

2020.10